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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食物中毒最多可获赔2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01:03 重庆晚报

  新版旅游保险出笼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中旅获悉,2006版旅行社责任保险上市,新版合同在保障范围上扩大了很多,如游客在旅游中,食物中毒都可获赔。

  据了解,新版保险的保障范围还包括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食物中毒三类非旅行社
过错责任造成的游客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损失。

  新责任险的主险部分还增加了境内外紧急救援保险,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专业救援机构将为客户提供紧急医疗转运、医疗遣返、担保住院期间医疗押金、健康状况监控、亲属探视、未成年家属回国等专业服务。

  据人保责任信用险部称,主险中承保的,因旅行社的过错责任导致的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则与旧版内容一致。

  此外,新责任险还可选择投保的附加险,如特殊旅游项目责任保险、旅行取消损失保险、旅行延误损失保险、旅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等。

  新版旅游责任险赔偿额究竟有多高?中旅称,新责任险赔偿限额分200万、400万、600万、800万、1000万元五档,对旅行社管一年。

  就基本险200万元这档而言,国内游客最高可获赔30万元(含4万元医疗费用);而旧版保险为8万元,且不含具体医疗费用。食物中毒后,游客最多可获赔20万元(含2万元医疗费用)赔偿。

  记者李琦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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