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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包国有林地50年不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14:1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邵泽慧)记者今天上午从国家林业局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批复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社会普遍关注的我国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也意味着个人可以承包经营国有林场,50年不变。

  记者了解到本次伊春国有林权改革制度试点,可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部分国有商品林,面积为8万公顷,公益林不纳入试点范围。试点将按照一沟一系一坡的自然界限,并
结合森林经营区划,按每户5至10公顷的规模实行林地承包经营,经营期限不超过50年。

  据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司长肖兴威介绍,伊春是我国东北、内蒙古开发最早的林区,由于历史上过度开采,森林蓄积由最初的4.28亿立方米下降到2.1亿立方米,可采成过熟蓄积量由开发初期3.2亿立方米下降到610万立方米。所属的16个林业局12个无成熟林可采,另外4个严重过伐。目前职工平均月工资仅为310元,很多职工生活在贫困线下。此次试点改革将会破解林业产权的深层次矛盾,同时敞开了民间资本进入林业的渠道,可促进林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J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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