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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倡议立法治理“群租乱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9:30 每日经济新闻

  “黑中介”跟踪报道 杨羚强 每日经济新闻[2006-07-13]

  本报日前连续报道“黑中介”制造“群租乱象”,而现行法规尚对这一问题存在规范盲点,目前引起部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可通过集中民智,为立法解决这一问题准备条件。目前,上海多个楼盘出现“黑中介”制造的“群租乱象”,将大房型分割出租给急需用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严重降低了楼盘品质和小区物业管理质量,同时给租
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黑中介”在自身赚取暴利的同时,却给社区和社会制造了多处隐患。而现有的法律规定尚存在空白,相关主管部门还没有得到法律授权,造成这一现象呈“泛滥”之势。《每日经济新闻》日前调查获悉,房屋“群租”现象并不局限在原先调查的卢湾、黄浦、徐汇等市中心地区,闵行、浦东、杨浦、宝山等区域目前也有相当数量的房屋“群租”想象出现,房屋“群租”大有在全市泛滥之势,而且“群租”的房屋也由分割出租房间,向层层叠加出租床位转变。报道刊登后,法律界人士连日来纷纷向本报表示,将发起起草治理“群租乱象”法律条文的民间研讨会,起草“民间文本”,为市人大立法部门制订相应的法律条文,提供建议和参考。作为这个“民间法律条文”的起草者之一,上海市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谢学峰表示,“群租乱象”之类扰乱居住安全的行为,仅靠舆论监督、业主自觉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督促,是不可能有效解决的。要想从根本上制止这一类事件的发生,必须请市人大有关立法部门研究起草相关法案,并最终在人大会议上获得通过,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拥有治理此类现象的职权。此前,《青年报》于本周三以《房东热衷“群租”提升收益》为题,整版报道了“群租”现象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目前,媒体有力的舆论监督,尚未能使房屋“群租”现象有所减少。《每日经济新闻》日前对曾经被报道“‘黑中介’现象最为严重的”徐汇东湖云庭进行回访。物业经理谈正明表示,在媒体加强舆论监督之后,小区内的房屋“群租”想象,只是没有新的个案增加,但也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有相当数量的房屋被用于“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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