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首次立规导航游艇业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0:08 东方早报 | |||||||||
|
私人飞机和私家游艇已成为浙江富豪新的财富象征,而与“飞天”的审批严格相比,水上的游艇显得更具可行性。早报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港航局获悉,由该省发改委、交通厅等8部门联合发布的《浙江省游艇俱乐部项目发展指导意见》本月起实行,这是该省第一个针对游艇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尽管水网、海岛资源丰富,但浙江官方此前对游艇产业一直未有明晰的表态,仅在
但民间的“游艇热”已经弥漫。从千岛湖到钱塘江再到东部沿海,一条游艇产业链基本成型。目前,宁波、台州、温州等地沿海均有游艇建造项目;作为游艇“栖息所”的俱乐部也不断涌现。 浙江省发改委在今年初公布的专项调查报告中表示,该省发展游艇产业的理由有三:一是已拥有一定的潜在消费群体;二是有广阔海域与海岸线,江河湖泊众多;三是有一定的船舶制造、维修产业基础。“《意见》出台,是政府对游艇产业‘有序引导’思路的体现”,昨天,省港航局人士告诉早报记者,“同时,也是针对游艇俱乐部无序状况的规范。”《意见》明确,游艇俱乐部项目由省级发改部门核准,建立由省发改委、交通等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项目选址、核准、建设和验收管理;“十一五”期间,该省将重点在经济相对发达、对外开放度较高的地区布局游艇项目,总量控制在15个以内;单个游艇项目水上泊位数不得低于50个,每百个泊位的陆上配套用地控制在50亩内;并强调“政府性资金将不得用于游艇项目建设”。 早报记者 吴正懿 王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