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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昨表示房产交易新规“拿证后10日内必须售房”等将使资金链紧张的开发商面临挑战 李丽 王佳艳 每日经济新闻[2006-07-12]
轮廓不断清晰的房产新政亦使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优胜劣汰的浪潮。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副院长陈晟表示,前日建设部等三部门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10天内必须公开发售,这对于原本打算等待市场明朗再发售的中小型开发商来讲,减少了“缓冲”的时机
,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中小型开发商将面临较大的挑战,在新一轮的房产调控中,将会有30%左右的中小型开发商退出房产开发舞台。上海同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销售经理陈润发认为,新规定主要还是会影响普通住宅开发的资金链回收。通常住宅在拿到预售许可证之前及到正式开盘与客户签订预售合同之间,开发商有大段时间来进行宣传推广,前期积累了大量的预订客户。很多项目在开盘首日,即售出大量房源就属于这一情况,容易造成房源紧张的假象,而促使客户及早下单。按照新的规定,此后项目开盘前的宣传推广时间就十分有限,基本就是一边售卖一边广告,前期宣传造势的作用降低,“今后住宅项目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就更高”,而“项目一开盘短期内就出现的火爆假象也将消失”。沪上知名房产专家蔡为民表示,上海目前大约有30%以上的楼盘在拿到预售许可后,依然“保留”房源,而拿到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必须开盘,对大型楼盘的杀伤力会比较大,由于大体量楼盘的后续开发量相对较大,新政同时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的条款,将导致楼盘积累客户的时间缩短,大体量楼盘的营销策划将遇到新挑战。一个楼盘项目在推出的短期内无法大量售出,下一个项目的开发周期也就拉长,对于开发商来说不但存在资金链回收的压力,开发成本也会增加,陈润发表示,新规定的出台将逼迫开发商不得不进行开发战略的调整,而承建商也将受到波及。“实际项目先行的宣传推广肯定是免不了的,只是可能由原先的大张旗鼓转变为活动的形式,比如以原有客户带动新客户,采用面谈会、参观团等方式来预热楼盘,培养潜在客户群。”陈润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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