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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无锡市国资委召开国企改革检查验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国企改革检查验收工作,并要求把治理产权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纳入到改革检查验收工作体系当中。无锡市国资委在去年制订《关于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对检查验收工作的具体操作明确了相关要求。
一、明确检查验收的范围。以改革操作平台为验收对象,全面检查其下属国有企业(含集体企业、自收自支经营性事业单位、集体联社等),包括已改制的资产经营公司、授权企业集团本部的改革转制情况。各市(县)、区参照执行。
二、明确检查验收的内容。一是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企业改革中各时期的政策执行和依法规范操作情况,三是企业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等。
三、明确检查验收的标准。一律以各改革阶段和时期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市国资委《关于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意见》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标准操作的项目或某一项目中的薄弱环节,必须在企业自查后进行情况说明(包括整改情况)。
四、明确检查验收的方式、程序和时间安排。一是先自查,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二是进行综合验收,形成最终验收意见。三是检查验收时间是2006年6月--9月。四是各市(县)、区进行自查后,也要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五、明确检查验收具体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二是检查验收必须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要专门出具自查自纠报告和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实事求是。四是真实反映,廉洁验收。五是检查验收工作作为评价各改革操作平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重要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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