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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预售证三天 至少要开一栋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5: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一个预售许可证内有多个楼栋的本市商品住宅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应确保至少有一栋楼开盘销售,已开盘楼栋售罄前,应确保有另一栋楼开盘销售。昨天,市建委就本市预售楼盘“关于开盘时间”等问题进行了政策说明。

  根据规定,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当如实申报所售楼栋的拟定开盘时间和该楼栋拟售均价,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售楼处对外公示。商品房住宅项目自
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开盘,并按整栋对外销售。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规定中的“所售楼栋”和“商品住宅项目”是指目前全市所有在售的预销售项目,包括2006年6月1日以前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所有项目及楼栋。一个预售许可证内有多个楼栋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应确保至少有一栋楼开盘销售,已开盘楼栋售罄前,应确保有另一栋楼开盘销售。J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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