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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股收购将成可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 14: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邵泽慧)昨天,修订完成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鼓励市场创新,允许换股收购,明确收购人可以证券作为支付手段收购上市公司,换股收购将成为可能。

  据悉《办法》通过要求收购人提交一系列证明文件,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予以规范,将存在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无实力、与上市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收购人排除在证券市场之
外。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对通过二级市场收购流通股的举牌收购实行事后监管,同时引入换股收购、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等创新方式,为市场化的并购预留了空间。另外《办法》还允许换股收购,明确收购人可以证券作为支付手段收购上市公司,换股收购将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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