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办公厅警示:防范不法分子冒充银监会领导名义从事经济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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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09:30 金融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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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银监会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提高警惕,防范不法分子冒充银监会领导名义从事经济诈骗。 通知说,最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假借银监会领导同志及其亲属名义,编造各种谎言在商业银行进行经济诈骗活动,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同时也给银监会领导的名誉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按照银监会领导的要求,对此类冒充银监会领导名义进行的诈骗活动
一、如发现此类事件,各行应立即与银监会或所在地银监局值班室联系核实。 二、经核实确属诈骗行为的,在采取措施稳住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渠道将其绳之以法。 三、各行要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银监会或所在地银监局,并在处理过程中与银监会或所在地银监局保持联系和沟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