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企业“走出去”,对反倾销费用给予补贴“出口名牌”一次性奖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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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03:16 舜网-济南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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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4月26日讯(记者 董莉)获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将一次性奖励10万元。记者今天从省外经贸厅获悉,为鼓励企业“走出去”,我省同时决定,对于今年外经贸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应诉、复审工作发生的律师费用,政府将给予40%资助。 日前,我省出台了《2006年度财政鼓励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根据规定,对获得商
据悉,对2006年度参加出口信用保险且全年支付保费8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享受国家出口信用扶持发展资金资助基础上,再按实际支付保险费给予10%补贴,其中农产品给予15%补贴。对2006年度全省各级各类外经贸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应诉、复审工作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予40%资助,每次资助限额不超过10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