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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违法建设不供水供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1:4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蔡雪婧)对新建违法建设,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企业将不提供服务。这是记者昨日从《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了解到的消息。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已经于4月19日实施。该通告指出,违法建设应在有关部门通告的限期内自行拆除,其中影响城市景观、城市环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所在区县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
拆除。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也由所在区县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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