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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个体老板受益个税新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2:15 重庆晚报

  本报讯个体户的个税扣除标准上调,将使个体老板享受更多税收优惠。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将个体老板的个税扣除标准上调至1600元/月,此前我市个体工商户的个税扣除标准是800元/月。我市将有80多万个体老板从中获益。

  本月10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以财税[2006]44号文下发“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按该通知规定,从今
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19200元/年(1600元/月)。

  通知还特别规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而按有关规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是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此次出台的个税新规,个体老板们所雇用员工的工资扣除标准,将由各省市地税部门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并报

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此项个税新规,将惠泽我市广大个体老板。市地税局个税处透露,此前,我市个体工商户业主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是800元/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是929元/月。照此计算,我市大多数个体老板今后将少缴

个人所得税

  我市到底有多少个体老板将受益个税新规?市经济普查办前段时间公布的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截至2004年末,全市有个体经营户843810户,九龙坡、涪陵、渝中等区的个体户比较多。照此数据测算,我市将有80万左右的个体老板受益个税新规。

  据了解,个体老板们对我市个税收入贡献不小。市地税局个税处透露,全市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去年缴纳个人所得税4.33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1个百分点,占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的21%。

  记者张彬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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