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个体老板受益个税新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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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2:15 重庆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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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个体户的个税扣除标准上调,将使个体老板享受更多税收优惠。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将个体老板的个税扣除标准上调至1600元/月,此前我市个体工商户的个税扣除标准是800元/月。我市将有80多万个体老板从中获益。 本月10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以财税[2006]44号文下发“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按该通知规定,从今
通知还特别规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而按有关规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是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此次出台的个税新规,个体老板们所雇用员工的工资扣除标准,将由各省市地税部门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此项个税新规,将惠泽我市广大个体老板。市地税局个税处透露,此前,我市个体工商户业主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是800元/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是929元/月。照此计算,我市大多数个体老板今后将少缴个人所得税。 我市到底有多少个体老板将受益个税新规?市经济普查办前段时间公布的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截至2004年末,全市有个体经营户843810户,九龙坡、涪陵、渝中等区的个体户比较多。照此数据测算,我市将有80万左右的个体老板受益个税新规。 据了解,个体老板们对我市个税收入贡献不小。市地税局个税处透露,全市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去年缴纳个人所得税4.33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1个百分点,占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的21%。 记者张彬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