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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将建立商业贿赂“黑名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01:4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杜丁)为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行为,昨天,国家药监局表示将要建立“黑名单”制度,“黑名单”除向社会公布外,还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制裁。并公布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010-68316087。

  昨天,国家药监局对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
动员和部署。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表示,专项治理的重点是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行为;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在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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