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意见12条”昨递交上海人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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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10:32 每日经济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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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言《劳动合同法(草案)》连续报道 黄梅每日经济新闻[2006-03-28] 受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廖明涛律师委托,昨日,本报将廖明涛律师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修订版”递交到上海人大,上海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邬立群接收了此份“民间意见”。这是自全国人大就《草案》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以来,上海人大接到的第一份“民间意见”。
廖明涛律师的这份“修订意见”,在《草案》的基础上对其中12条20多处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主要集中在劳务派遣、竞业限制、劳动者违约、劳动合同的签订等方面。如针对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建议删除其最后一款,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理解的,除有相反证明的以外,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 廖明涛解释说,既然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都有争议,显然没有证据说明签订过书面的劳动合同,一旦被裁决有劳动关系,按照草案也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曾经只有一天的劳动关系也会变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建议删除。此外,针对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备用金的规定、第十六条竞业限制的规定,以及第五十七条关于劳动者违约的规定,廖明涛律师都作出了相关的更改意见。 廖明涛,1995年毕业于华东师大法政系,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多年了一直从事涉及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研究和本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对劳动人力资源管理有较精深的研究,并参与制定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等非诉讼案件,以及企业管理制度(包括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等。《每日经济新闻》仍将继续收集民间关于《草案》意见,并代为转交相关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