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女文秘年窃同事3万财物 公司总经理也未幸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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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3:24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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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女文秘叶某一年内屡次窃得公司老总及同事财物共计价值3万余元,日前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报道说,2004年6月,毕业于某石油学院工商管理本科专业的漂亮女大学生叶某,自青海西宁来到上海,受聘于闵行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文秘工作,可25392元的年薪还是难以
2005年8月31日15时许,叶某在公司上班时,趁公司下属分公司经理石某不在办公室之机,将石某留在办公室的一只POLO牌皮包(价值人民币80元)窃走,从中窃得人民币7000元、诺基亚726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1692元)、诺基亚6108型手机(价值人民币660元)各一部、记易宝牌328型数码教育电脑一部(价值人民币720元)及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随后,叶某将窃得的皮包及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剪碎藏匿于办公室内。叶某见到警察到现场即知道东窗事发了,后悔不已。9月1日叶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叶某能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作者:苏吾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