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漂亮女文秘年窃同事3万财物 公司总经理也未幸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3: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女文秘叶某一年内屡次窃得公司老总及同事财物共计价值3万余元,日前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报道说,2004年6月,毕业于某石油学院工商管理本科专业的漂亮女大学生叶某,自青海西宁来到上海,受聘于闵行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文秘工作,可25392元的年薪还是难以
满足这刚从校园走上社会的女孩生活的需要。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叶某在公司上班期间,乘办公室内无人之机,多次窜入同事办公室,每次从同事包内抽取几张百元大钞。其中,叶某先后从公司总经理赵某处累计窃得人民币15800元、从公司总经理助理金某处窃得人民币2900元、从人事部经理万某处窃得人民币4100元。

  2005年8月31日15时许,叶某在公司上班时,趁公司下属分公司经理石某不在办公室之机,将石某留在办公室的一只POLO牌皮包(价值人民币80元)窃走,从中窃得人民币7000元、诺基亚726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1692元)、诺基亚6108型手机(价值人民币660元)各一部、记易宝牌328型数码教育电脑一部(价值人民币720元)及身份证、驾驶证、

银行卡等物。随后,叶某将窃得的皮包及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剪碎藏匿于办公室内。叶某见到警察到现场即知道东窗事发了,后悔不已。9月1日叶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叶某能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作者:苏吾德 )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