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月1日起,“红头文件”只生不死、只公布不废除的状况在广州将彻底改变。广州市政府去年年底公布的《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表明,新发布的红头文件实行“定期死亡”制度,有效期从发布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5年。
这是全国首次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有效期制度”,其突破性意义绝不限于广州一地。
在现在的话语体系中,“红头文件”代表了政府的权威。事实上,在正处于社会转型的中国,“红头文件”是构建制度平台效率最高的立法形式。“红头文件”的诸多毛病,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出在制定者身上。
对于广州的做法,舆论是一片叫好。确实,对于“红头文件”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产品,“定期作废”在程序设计上,保证了“红头文件”可以更加科学、理性。我们应该为这种“保鲜令”叫好,但在叫好之余仔细思考一下,我们不难发现仍旧留下一些可以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保鲜令”的缺憾,最明显的莫过于其自身的“保鲜”问题。在这条消息公开后的第二天,就有评论质疑“保鲜令”本身,就是一纸“红头文件”。用“五年就死”的“红头文件”来制定其他文件的“生命周期”,值得推敲。虽然官方随即表明“保鲜令”绝非“红头文件”,而是属于更高形式的政府规章。但在立法制度设计层面,“保鲜令”只是停留在政府规章层面,还没有进入地方法规行列,这在立法强度上仍然有可努力的空间。
红头文件到期作废,在制度上引入了“落日条款”,这无疑是进步。但和这一突破相比,老百姓更需要的是公共政策的透明度。“保鲜令”的制定者承认,“红头文件”往往“有始无终”,某些机关甚至还有1949年发布的“红头文件”至今没有废除。在这些频频出现的“意想不到”背后,往往就是绝对饱受信息不对称之苦的普通民众。比如城市拆迁,补偿是照着十几年前的老标准;比如某地机关车辆肇事后,竟然拿出了一纸“革委会”文件来做赔偿标准。这种透明度并不仅限于信息披露层面,更重要的是在政策制订层面。将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置于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实现公共政策由封闭、半封闭向公开、透明的转变,这是各级政府都必须完成的任务。
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虚耗,广州的“红头文件保鲜令”尽管没有尽善尽美,但依然是一个可以称得上是突破的制度创新。它给政府制度化运作打开了一扇充满新鲜空气的窗子。我们但愿这种创新不仅仅局限于一地,同时也希望这项突破能够推动整个行政管理制度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