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要降到老百姓不说贵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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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3:39 现代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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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分期分批地降低不合理的虚高药价,降到老百姓不说贵为止!”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谈到药价新政策和改革思路时如是说。 他说,为了配合降价的实施,国家发改委将对三大定价机制“动手术”,方案将在2006年上半年陆续出台。
改革一: 政府定价范围扩大 解读1:2400种药价政府定 周望军说,国家发改委已重新修订了定价药品目录。 “由政府制定价格的药品由原来的1500种扩大到2400种左右。”这2400种定价药品,占国内市场流通数量的20%左右,占市场销售总额的60%左右。 解读2:医保药品大扩容 新增部分中,除了原有的300种麻醉类、精神类、免疫类和计划避孕药具保持不变外,主要是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下称医保目录)中1300种报销药品增加至2100种。 解读3:政府定价,只降不涨 除少部分实施政府定价不允许自行调价的药品外,2400种药品中的其他药品,则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竞争情况降价销售,降价幅度不限。 周望军说:“实行政府最高零售价指导的药品,价格只能往下降,不能卖高价!” 改革二: 全国分区定药价 政策: 2005年8月,国家发改委将非处方药的定价权下放给了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处方药由国家发改委定价。 优点: 重庆市物价局药价处反馈的消息说,重庆900多种非处方药实行地方定价以来,不仅区域内的药价调整更及时,企业也减轻了负担。如重庆抗生素非处方药降幅达40%,让老百姓得到大大实惠。 缺点: 分省定价的政策固然好,但是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和部分企业都反对,因为可能会带来三种后果:同一药品由于各地方最高零售价的差异,会引起串货;企业因同一个品种要到各省市去申请定价,负担加重;出现价格地方保护主义。 改进: “第二大定价机制的变化是把全国划分为6大区,即西北、华北、西南、华南、华东、东北六个区域来协调非处方药的定价问题,目的也是为了最终拉下药品价格。” 改革三: 药价上包装 药品将像一些生活用品一样,在其最小的零售包装上须标注出厂价、建议零售价,这很可能将在新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里体现。目前,有关部门正举行药品价格听证会,征求方案意见。 药品包装上标注建议零售价,据了解,早在2000年就有人提议,直到2005年主管部委出国考察后,这种让老百姓来监督价格的思路才成形。有关人士在听证会上指出,目前标注出厂价和零售价并不是完善医药体制的根本办法,但可能是控制价格最快捷的一种方法。 同时据最新消息,新《药品政府定价办法》2006年上半年将正式出台。此前,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主任卢凤霞透露,该办法草案已出炉。该草案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进一步降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还利于民。据《21世纪经济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