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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将不得扣押小贩商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08:23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 根据宪法制定的《行政强制法(草案)》日前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法治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草案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条件,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行政强制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限度。实施强制执行应当事先进行督促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的,不再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严格依法进行,文明执法,不得滥
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草案规定,今后,除违禁物品外,在市容监管中行政机关不得扣押经营者经营的商品。草案还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的保管及法定期限作出了规定。

  《市场报》(2005年12月28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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