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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短期健康险费率可浮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4:0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周芳)记者从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这一办法,今后的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将允许实行费率浮动管理。

  据了解,费率浮动指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在销售时,可以在备案或审批的基准费率基础上,在费率浮动范围内,根据被保险人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产品费率。

  济南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短期健康险产品实行浮动费率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草案实施后,保险公司对个人短期健康险产品的定价将有更大的自主性。由于是短期险种,保单卖出一年之后就可以看到其赔付状况如何、当初的定价是高了还是低了,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前由于报备审批,保险公司要调整费率往往要用去两三个月的时间。新的办法实施后,保险公司就能够及时自行调整不合理的定价,更迅速地与新的市场状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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