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力公司积极落实审计意见 补缴税金近亿元 相关责任人被处理(05-12-7)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11:45 审计署网站 | |||||||||
|
近日,四川省电力公司以“关于对电力审计意见的复函”,致函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表示对成都办2003年对公司审计时所查出的问题,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补缴了税金近亿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并按照审计意见,完善了规章,加强了经营管理。 自今年初接到审计署下达的审计决定后,四川省电力公司为了落实审计意见,成立了以纪委书记牵头的整改小组,组织16个职能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明确牵头部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该公司严格按照审计决定,逐一予以整改落实。如对13个单位由于损益不实所形成的少计缴近亿元税金立即进行了补缴。对一下属单位违规设置账外账问题,公司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组成的7人小组,深入到该单位,对其违规设置账外账情况严格进行清理核实,并及时与成都办沟通。根据清理结果和审计意见,公司调整了该单位的领导班子,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了免职处分。对一下属子公司房产被骗的诉讼案件,在一审判决不利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助上诉,并最终获得胜诉,为公司挽回了巨大损失。 该公司还重视审计成果运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不仅要求各单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还举一反三,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审计意见进行自行检查,并上报自查结果。(中国审计报记者 杨志永 通讯员 赵友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