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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无序 打乱市场预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 01:24 每日经济新闻

  岳敬飞每日经济新闻[2005-12-5]

  近日,对创设武钢权证合法性的质疑声不绝于耳,一些市场人士认为创设侵犯了武钢流通股股东的权益。上海律师协会证券期货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昨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券商创设武钢权证虽然是合法的,但程序却相当混乱,突袭式创设击碎了投资者对市场的预期。”

  7月18日和11月22日,上证所分别公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宋一欣表示,规则及通知为券商创设武钢权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创设武钢权证的券商未必赚钱。”宋一欣称,当1股武钢的价格与1份武钢认沽权证的价格之和低于武钢认沽权证行权价3.13元时,券商创设的武钢认沽权证亏损;当武钢认购权证的行权价2.9元与1份武钢认购权证的价格之和低于1股武钢的价格时,券商创设的武钢认购权证亏损。

  宋一欣认为,券商创设武钢权证的程序非常混乱,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非常不利。11月28日,10家券商创设的11.27亿份武钢认沽权证上市,该权证跌停。股改中获送该权证的投资者,只能眼看着手中的权证价值大幅缩水。

  宋一欣说:“在《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之前,没有人知道券商创设权证来得这么快,事先也没有公告。突然创设,让投资者无法预期,尤其是那些投了武钢股改赞成票的流通股股东。券商创设权证的行为,不应该认为是一场对爆炒权证的调控,而应该是股改的一部分,创设权证应被纳入股改内容来考虑。”宋一欣建议,凡涉及券商创设权证的上市公司,创设人应在股东大会通过股改前,对创设权证事宜进行公告。虽然券商创设权证只需交易所审批并报证监会备案,但应该先给投资者一个预期,让他们好作判断。

  权证信息披露有待透明

  中银国际衍生产品部副总裁林燑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在上证所创设制度下,武钢权证的流通量失去了应有的透明度。投资者只知道有多少权证被创设,并不知道有多少权证已被券商沽出,所以不易判断流通量到底有多少。以后创设、注销、沽出等加大时,就更难计算了。

  林燑建议,上证所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交易资料,至少在每日开市前披露各权证的总量和流通量,以助投资者作出更加正确的投资决定。

  杨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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