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国家及省级检查验收工作
近日,辽宁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按照工作进度的安排和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成7个检查验收小组,对国家抽取的4个调查小区以及省抽取的20个调查小区展开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国家抽取的沈阳、大连、营口和阜新4个市的调查小区,验收组按要求重新进行入户登记,填写抽查表。重点核查了本户应登记人数、出生、死亡人口以及户口登记地状况等指标。对于其他调查小区,因目前全省正在进行防预禽流感的工作,因此,采取查看调查表的方式进行检查和验收。
这次验收工作得到了当地1%人口抽样调查机构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国家抽取的调查小区需要重新入户填写抽查表,虽然这次入户登记已经是继摸底和登记后的第三次入户,但由于各地宣传工作做的比较到位,验收工作仍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入户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入户率达到了90%。
日前,省级验收工作已经基本结束,11月22日,辽宁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省统计局局长助理孙武军及时听取了各验收小组的工作情况汇报。总体看,国家抽取的4个调查小区及省抽取的20个调查小区各项质量指标均达到质量验收标准,下一阶段全省将集中力量,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
广西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国家级质量检查工作
11月19日至24日,广西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根据国家的统一布置和要求,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国家抽取南宁市青秀区、桂林市平乐县、钦州市钦南区等地的3个调查小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广西区人口调查办对这次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非常重视,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消除顾虑,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配合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广西人口调查办的同志正在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按照《2005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样调查工作细则》的要求,这次国家级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对抽中调查小区采取重新入户调查登记、填写抽查表的方式进行,重点核查应登记人数、出生、死亡人数和户口登记地状况等指标。在当地各级人口调查办和当地群众的积极配合下,全体抽查人员克服各种困难,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入户调查登记工作顺利,入户率达到90%以上,抽查登记结果将直接上报国务院人口调查办,用于评价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登记质量。
四川完成1%人口调查事后质量抽查
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四川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从全省6个市(州)抽调了6名业务骨干与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工作人员一道,组成了高素质的事后质量抽查队伍,并于11月15日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样调查工作细则》进行了业务培训,讲解了事后质量抽查表的填写方法,介绍了抽查的工作经验和工作重点,强调了认真负责、细致谨慎的工作态度。(四川1%质量抽查队的同志正在进行入户抽查)
抽查队分为四个小组,于16日至18日深入调查小区,进行入户登记。抽中的市和区(镇)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非常重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积极配合和协助抽查队的工作,抽查人员克服多次入户造成的被调查户配合程度下降和时间紧、标准高等困难,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抽查工作。
陕西完成1%人口调查事后质量抽查
为评价、把握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登记质量和扩大样本后推算总体的需要,近日陕西省1%人口调查办公室决定在全省1%人口调查登记、议查和复查工作结束后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为此,省办制定了《2005年陕西省1%人口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样调查实施方案》,设计制作了《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样调查表》。
1%人口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由省1%人口调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各市分别抽取的三个调查小区。调查员从各市、县、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由省办统一组织、培训。三十余名调查员分成十个小组分赴三十个县区。为做到实事求是反映登记质量,杜绝弄虚作假,排除外部干扰,省办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
此次全省事后质量抽样调查只用于评价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登记质量,不评价各市及以下各级的调查登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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