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蛀虫”现形记——慈溪市一会计侵吞环卫经费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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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1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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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该市城管办下属的事业单位,单位经费由慈溪市财政全额拨款,收取的卫生经费全额抵支,年经费约为2000万元。可就是这样一个单位的小小会计竟然无视法律、法规,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先后侵吞、骗取环卫经费14余万元,并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之门,成了阶下囚。审前调查 确定重点2005年4月下旬,慈溪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实施对该市城管办领导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审前准备工作较为充分,用AO审计软件收集了城管办及其下属单位慈溪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财务会计电子数据,进行了预审。
审检联手 查获铁证胡某投案自首后,慈溪市审计局、慈溪市检察院都十分重视,并努力增强协同作战能力,重点从账本真实性入手对胡某自述情况进行深层次的调查取证。收集了胡某担任会计期间的近10年的会计账册资料,光是收费收据存根发票就有几千本。同时经银行核查、相关人员谈话取证等多方的核查,最终查实胡某1999年7月至2005年1月,利用自己保管收费票据之便,趁出纳离岗之机,采用抽出收费票据记账联自行保管,收入不入账的方法,先后15次侵吞收费员要其代为上缴的卫生费收入(现金或现金支票)共计85120元;同时查出2003年11月第6册凭证,胡某采用伪造环卫处新增道路保洁人员工资清单并仿冒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名,骗取单位公款61200元;证实了胡某篡改单位现金日记账,企图掩盖事实的违法行为;责令纠正了胡某擅自动用单位资金的不合规行为。扼腕叹息 究其根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胡某经审计查实,检察院公诉,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以贪污罪被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然而,生于1972年的胡某,正是家中的顶梁柱,单位的内当家…… 胡某的悲哀,既有其法律意识淡薄,私欲膨胀,贪图堕落的一面;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各级管理部门对二级预算单位缺少监管,审查流于形式;所在单位领导忽视日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薄弱,漏洞较多,日常的财务收支有许多不合规情况,从而给胡某造成有机可趁、违纪不会被查处的错觉,并导致长达7年的个人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