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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交会再出台优惠政策(组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2:13 重庆晚报
房交会再出台优惠政策(组图)
房交会再出台优惠政策(组图)
房交会再出台优惠政策(组图)
  本报讯本届秋季房交会优惠政策多多,昨日,市财政局发布消息,秋季房交会期间,除契税优惠30%,转移登记费和转让手续费也优惠30%。市财政局提醒,购房者需先在房交会现场办理完契税优惠手续,然后找房管部门办理以上两项优惠手续。

  市财政局介绍,房屋转移登记费为80元/套,市民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都需要缴纳;转让手续费则分两种,一种是普通住宅,每平方米1.5元,另一种是独立别墅,每平方米3元。这两种费用优惠由房管部门实施。

  同时,市财政局还对契税优惠办理程序作了适当调整。首先,已在本届房交
会上购买参展销售房屋的购房者,可书面委托开发商代办契税优惠审批手续。开发商在为购房者代办时需出具购房者的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其次,已办理优惠手续的购房者,须在11月4日前到各区财政契税征收点完税,逾期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提醒市民:如委托开发商代办契税优惠,一定要向开发商索取完税证,因为下次交易房屋时,相关部门要查验。

  市财政局还称,各区县今后组织的房交会,不得执行契税优惠政策。今后市房交会是否执行税收优惠政策,需由市财政局请示市政府研究确定。

  记者 张彬 陈林 陈斌/文 毕克勤/图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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