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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劳动用工 柳州市15家工地负责人接受现场培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 07:07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巴方易星)“老表,您在这里做工有多久了?跟老板签有劳动合同吗?工钱能按时领到吗?”“有合同!工钱每月8日就发放。”正在柳州市胜利路柳北区政府综合大楼工地干活的民工小赵,自豪地向前来实地调查的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莫晓钢介绍了工友们的“待遇”。昨日下午,柳州市15家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工地的劳资负责人,被召集到浙江东阳建总在柳北的建筑工地现场观摩,并听取了劳动局负责人传达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治理和预防农民工欠薪的有关规定。

  柳北行政综合大楼工地是柳州的一个“样板工地”,该工地干净整洁,整个建筑主体围护严实,工作区与民工宿舍区之间都用绿地隔开,四周芳草如茵,绿树婆娑。该工地用工管理规范,民工不仅有详细登记造册,签订劳动合同,每月按时发放工资,还针对建筑行业工人流动性大的特点,将工人工资按小时计算,如果辞工可即时结账,杜绝了拖欠发生的可能。劳动监察人员将15家大工地的劳资负责人召集到这里,就是希望他们能够“取经”回去,学会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工地管理。

  作者:巴方 易星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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