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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经验交流会召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8:14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2005-7-8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推向深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经验交流会在太原召开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经验交流会7月5日~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

  截至目前,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已经整整一年,今年的专项行动时间已过半。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下半年各项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召开这次会议。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昕到会并讲话。

  会上,李东生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绝不会促进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反会阻碍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影响该国或该地区的国际形象。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实质上打击了市场竞争主体发展创新的积极性,束缚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阻碍了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从而阻止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实际上保护的是先进生产力,维护的是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且推动了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李东生要求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我国独具特色的商标行政保护制度在商标保护方面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处,有效地保护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环境,树立了我国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良好国际形象。他特别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加大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力度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继续深入推进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会上,山西等各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上半年商标执法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对执法中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总局商标局还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全国31个省级、15个副省级工商局商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国务院确定的15个重点地区的分管商标工作的副局长,以及山西省各地、市工商局商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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