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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吨位“打架” 大吨小标让收费站吃尽“苦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7:13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孙妮)由于交通厅和交警核准的车载吨位不同,昨日中午,开东风货车的温司机与柳州市河东大桥收费站工作人员就过桥费金额发生争吵,温的车在桥头要道滞留1小时。记者了解到,类似的纠纷在该收费站屡屡上演,有的甚至演变成“武力行动”。

  昨日中午12时22分,记者在该收费站看到,一辆蓝色的东风多利卡正停靠在路边,司
机阿温告诉记者,收费站刚刚向他“妥协”,他只交了5元就通过收费站暂停到路边。说着,温拿出行驶证和营运证,然后介绍道:去年11月,他刚购买了这辆新车,车管和营运部门定为中型货车,核准的吨位都是1.7吨。几个月来,他在柳州经过几座大桥的收费站,都是按照2吨以下的一类车,每次收取5元机动车通行费。当天早上,他开车经过壶西大桥时,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收取。1个多小时前,他来到河东大桥收费站,工作人员告诉他,按照交通厅核准的吨位,他的这个车型载重是3吨,应当按大车收取10元的过桥费。他一时难以接受,只愿意交5元,于是在车道上滞留了1小时。

  记者与温交谈时,河东大桥管理所副所长李佳鸣主动走过来,就此事向记者做了解释。李说,今年2月1日起,自治区交通厅做出部署,要求按照新核准的车辆吨位收取过路过桥费。6月1日,交通厅将各种车型的核准吨位制作成光盘,分发给各个收费站,要求统一按该标准执行。而且,新标准通过了区物价局的审核,并取得了收费许可证,在每一个收费点都有张贴。记者来到该收费点处,果然看到了收费许可证。在该电脑中输入温的车型车号后,自治区车辆吨位软件显示的核准吨位的确是3吨。李解释,由于很多车辆都存在着大吨小标和超载问题,交通运管部门才核准了车辆的新吨位,“这主要是为行车安全着想,养路费就是按照这个标准征收的。”温司机向记者承认,他的养路费确实按3吨车收取。

  李告诉记者,由于几个部门核准的吨位不一样,在收费时,工作人员常常会“惹怒”司机。最近几天来,此类纠纷接连不断,有时甚至要向警方求救。仅在7月5日一天,这样的事情就发生了2起。5日下午1时许,一位司机因为相同的原因拒绝交纳15元费用,将加长的大货车横在第三与第四道间长达半小时,导致大量车辆无法通过。收费站不得不向警方求助。在民警到场之前,该司机居然折断收费站的栏杆后扬长而去。

  作者:孙妮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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