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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海波 来源:中国经营报
想要解释中国卫生医疗现状,法律和制度结构都是很重要的解释变量。因为中国的法律体系缺陷严重,事情最终只能落入行政权力左右之中,这也是公立医院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因为政府是把医院当成一个行政性单位来看待的。
公立医院的产权很明晰,政府出资一般也很明确。所以,没有必要为了明晰产权而进行产权多元化。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市场化,除了病人被“宰”,还会导致医药费用不断上涨。
目前真正要改的是改变公立医院的管理机制,分离医院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并为不同的公立医院设定不同的经营目标和功能要求。让医院管理者在真正拥有管理权的前提下,实现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经营要求。这样一来,政府可以监督和考核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者的工作,督促其实现政府要为社会实现的福利目标。
从政府看,政府似乎掌握着医院的人事权、财务权。但实际上除了人事权,政府对医院的真实财务状况并不见得真正了解。很多实际上赚钱的医院为了不上缴收入和争取财政拨款,都声称亏损。政府所掌握的人事权,又使得医院管理层是从上至下的任命制,将医院院长弄成一个“政府官员”,事实上干扰了医院院长对医院内部的有效管理。人员无法自由流动,医院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无法建立起来,这也是造成人才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原因之一。因为政府没有建立一个合理的医疗体系,使得公立医院自身的工作任务和使命不清晰,也造成了政府对医院院长考核上的困难。现有的考核体系基本上是堵漏型的,起不到真正考核的目的。政府对医院的管理是“条块分割”,医院又各自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有着自己的部门利益。
法律对医院的行为要有约束,使从医人员无法使用敲诈方式发财。法律要通过判例调整医生、病人之间的预期,使之趋于一致,才能找到医疗事故的界限。
政府并不见得有充分的资金加大投入,但是又面临着要为公共医疗服务没有覆盖到的新兴居住区提供公共医疗服务的现状。因此,建设医院的资金来源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在市场化、职业化程度非常高的美国,其社会医疗机构的出资来自三个方面:国家财政、私人投资、民办非营利机构。其中数量最多的是第三类,其次是政府的公立医院,数量最少的是私人投资的营利性医院。可见,即使是私人办医院,其结果也主要是直接服务于社会的,其目的也不见得是“营利”性的。
作者:刘海波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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