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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6月24日讯连日高温天气让港城市民感受到了酷热。绿阴下,大海边,多了避暑纳凉的身影。然而,许多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在这高温酷暑天气里却没能得到必要的保护,建筑工地上民工中暑住院的事件接连发生,他们期盼着能有人给撑起一把“遮阳伞”。
昨日上午10时,记者在市区化工路旁的开发区道路扩建工地上看到,近300米长的扩建施工现场,数十名民工头顶烈日忙着施工。施工现场仅有几只饮水桶,看不到防暑降温的绿
豆汤。在莱山区迟家街道办事处附近一家建筑工地,一位正在搅拌水泥的民工告诉记者,虽然近日气温很高,但他们的工作时间却没有改变,凉开水是他们唯一的防暑降温品。由于太阳曝晒,他的皮肤已晒脱了好几层,还有的民工因中暑住进了医院。在郊区的一些建筑工地,记者还发现,大多数民工住的平房和帐篷既没有隔热装置,也没有风扇,白天像烤炉,晚上似蒸笼,劳累了一天的民工根本无法得到很好的休息。
毓璜顶医院门诊部医生刘春华告诉记者,近日由于天气酷热,中暑入院的患者增多,这些患者大多是在露天建筑工地上施工的民工。据她介绍,一个人如果长期在高温或阳光下作业,会导致日光性皮炎,甚至发展成皮肤癌,还会导致恶心、中暑,甚至会休克危及生命。医院在高温天气常有中暑的病号住院,城乡结合部的小医院里这样的病号更多。
采访中,大多数民工都称是自愿在高温下作业,为了挣钱养家糊口,为了不耽误工期。但在高温条件下,如何使民工的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护?民工又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市劳动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王春利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关于高温作业的政策法规还是一片空白。在现行的劳动法规中,仅规定了特种职业的劳动安全保护,而对于高温下的安全保护并未涉及。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三科科长宫波介绍,国家曾在1960年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虽然该条例对防范高温作业引起的危险后果作了相关的规定,但比较模糊、笼统,对具体的问题并没作出明确规定。如今,对于高温作业的重视,一般只限于炼钢炼铁、矿上井下的高温作业,对于由气候引起的室外高温,目前还没有一个督导处理的依据。
劳动者最应受到尊重和呵护。市政协委员吕柏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律法规的空白和不足可以弥补,但劳动保护不仅关系到生产安全,同时也体现着社会关怀,并不是多发点奖金就能够替代的。对那些在高温下仍须户外作业的单位,不妨在能够做到的范围内调整作业时间、增加降温措施,尽最大努力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另外,有关部门也可组织医疗、文化等部门慰问一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给他们送去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关爱。 本报记者孙向晖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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