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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10日,湖州市市长黄萌主持召开湖州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重点研究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湖州市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关系到改革与发展大局,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会议要求,湖州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监管意识、流动意识、保值增值意识,针对
本市国有资产的现状,立足发展,围绕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防范国有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大目标,不断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力争在国资监管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新的突破。通过三年努力,使市本级国有工商企业净资产年均增长率达到10%,净资产收益年均超过10%。会议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明确监管体制,合理划定管理范围和职能,处理好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实施分层监管;完善监管制度,科学安排工作程序,使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加强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明确责任,共同参与监督;突出监管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进出频繁、流动性大的国有资产,要重点监管,层层把关,切实管紧管好;加强工作指导,针对数额小、沉淀时间相对较长的国有资产,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措施,清产核资,建立台帐,湖州市国资委要在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研究工作方法,加强指导。
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今年3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为湖州市政府直属正县级特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机关编制15人,目前内设5个职能处室,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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