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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管道液化气可接天然气 有关问题政策出台后执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07:13 水母网

  水母网6月16日讯目前,对管道液化气置换天然气,有部分居民存在一些疑问,不知到底能否置换?有什么规定?近日,记者采访了烟台市燃气管理处李志强处长。

  据介绍,我市自1993年推广管道液化气,至今五区已有近4万用户,并形成小区区域燃气管网。近年来,区域燃气管网已跟不上现代城市建设的需要,2003年,我省出台了《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并于当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新建管道液化气小区,原
已形成的所有区域管网,都要并入城市总体管网。

  李志强说,目前我市的管道液化气,除开始时的极少部分管道比较细,需要进行管道改造外,大部分管道液化气管径基本能够符合天然气的需要。在对接天然气时,需要对原有液化气灶具、器具进行部分更换或改造。有关资产及置换天然气改造费用等细节问题,待政策出台后执行。

  (本报记者吴英华)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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