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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
日前,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领导、各业务处长和审计组长召开贯彻落实《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简称6号令)研讨会,专题研究解决贯彻执行审6号令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探索总结具体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办法。
根据李金华审计长贯彻执行6号令“地方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试行范围”的要求,2004年,大连市审计局对贯彻落实6号令作了充分准备: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请审计署法制司领导就《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报告,集中时间对全市两级审计机关人员进行了贯彻执行6号令的培训,安排局机关各业务处分别就审前调查和审计方案、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审计档案进行了试点,在扎实准备基础上,从2005年1月1日起,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全面实行了6号令。
研讨会上,与会者对贯彻落实6号令中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并达成共识:
贯彻执行6号令是当务之急,势在必行
。这是与会同志的强烈共识。从实行6号令以来的实践看,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在当前审计人员素质、审计条件和环境下,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服务职能的作用,就必须严格按照6号令的要求做,能立即执行的要立即执行;需要和上级衔接的,要及时衔接;无法执行的要加强调查研究,时机成熟再执行,但执行是前提,这是关系审计权威、审计出路、审计创新的根本问题。
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寻求落实的具体途径和办法
。6号令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实践性,对具体落实中的一些难点和疑点问题,与会者认真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在如何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实施方案、规范审计证据和记录用纸、把被审计单位报送财务电子软件等行为提升到法律层面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大家也感到,随着贯彻落实6号令的深入,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不断研究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6号令落到实处。
必须强化制度保障
。会议认为,贯彻6号令要以有力的制度建设作为保障和支撑,在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市审计局已着手开始修订和完善审计机关审计质量责任制实施细则、贯彻执行6号令的措施办法和审计项目质量承诺制等规章制度,以确保提高依法审计能力、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不断把贯彻执行6号令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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