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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形成必须经过两类股东沟通和协商
本报讯(记者张建华)对于中国股市未来发展至关重要的股权分置改革又有新进展,昨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意味着第二批试点公司马上就要出台。
通知的最大看点在于修改完善了对价形成机制。规定试点上市公司应当安排充分的时间,通过投资者恳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征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使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广泛的股东基础。这一规定,将有助于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之间有更多的时间和途径进行沟通,在董事会决议形成之前能够进行充分的讨价还价。此外,针对市场提出的首批试点公司规模过小、代表性不强、方案较为雷同、推广适用性不够的问题,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原则上所有上市公司都具备成为试点公司的基础条件,鼓励在改革实践中进行多种方案模式的创新。
专家认为,目前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是博弈论中典型的“囚徒困境”双方,这种博弈的结果要么“双赢”要么“双输”,基本不会存在“独赢”的可能。双方要跳出所谓的“纳什均衡”寻求双赢,理解与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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