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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老张脖子上绳子又多了一道。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出通知,涉及房地产开发、转让等环节的12项税必须在纳税人拿到产权证书之前全部缴清。以前是先卖房子后缴税(先证后税)或者不交的老张,现在必须先缴清税才能卖房子(先税后证),资金链周转进一步紧张。
据了解,在房地产业链条中,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到房地产的开发、转让、保有等诸
环节,涉及的税种有12个: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业内人士介绍,这些税中有7种是房产商必须缴的税。但事实恰恰相反,此前,南京地税局一项调查表明,九成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偷税漏税。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称,因为涉及的税种多,征管难度大,税收流失相当严重。
现在房产商老张感到很难逃过这一关,因为所有税种征管依据的信息相同,税务部门只需利用契税纳税申报的信息就能算出其他应缴税费的情况。盯住关键一点,就能堵住全部。
南京房产界又传出两种声音,一种是无关紧要,这些税费所占比重并不是很大,对很多中小型房产商可能会有资金周转上的影响,但还不是致命的。另一种声音是如鲠在喉,把先税后证与加息、国八条联系在一起,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越来越强了,下一步又会是什么样的绳子套在开发商暴利的脖子上?
另据记者了解,为方便个人,对转让和受让房地产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在交易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或缴纳契税时一并征收。同时,南京市将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场所开设房地产税收征收窗口,并将金融机构引入征收场所,以节省纳税人的纳税时间和纳税成本。快报记者杨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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