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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不会增加百姓住房负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11:25 南方日报

  建设部负责人称,国家支持普遍住房消费政策没变

  关注稳定房价新政

  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就七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都是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谈到此次税收
政策调整会不会增加百姓的住房负担时,他指出,对以自住为目的的普通住房消费,国家一直是支持的,1999年以来陆续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这次税收政策主要是调整了营业税政策,实行优惠政策要求的居住期从一年调整为两年。但居民为了自住而购买的普通住房,一般不会在两年内转让,因此国家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的支持政策基本没有改变。

  刘志峰表示,稳定房价,本身就是把减轻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负担作为重要的出发点之一。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既是调控房价的重要措施,也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要。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可以为购房家庭创造一个放心的住房消费环境。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可以使更多的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税收政策的调整,则更加明确地把税收优惠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

  为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意见》在提出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的同时,要求各地按照《管理办法》和当地政府的规定,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利润控制在3%以内。对套型面积、销售价格、销售对象以及开、竣工时间等提出控制性要求,并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如何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刘志峰说,《意见》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抓紧开展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情况调查,全面掌握需求情况,建立保障对象档案。二是根据廉租住房需求,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切实落实廉租住房资金来源,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三是把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区)、县政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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