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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广西日报讯(记者黄克超)我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把工伤保险的扩面工作当作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积极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2004年,全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为133.53万人,基金收支平衡,超额完成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年初下达的130万人的扩面任务。积极扩面促进了工伤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
工伤保险在保障职工权益、分散工伤风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
重要作用。工伤保险是针对工业化社会客观存在的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所强制采取的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一张覆盖职工的“职业安全网”。
2004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的第一年。一年来,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标准,大力夯实工作基础,落实机构、人员,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成立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领导小组,及时下发了广西《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提出了以高起点、高标准、全覆盖的要求,在全区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经过努力,全区14个市及所辖县(市)已全部实施工伤保险制度。
今年,我区要完成14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扩面,任务比较艰巨。为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全力推动所有高风险行业必须参保的思路下,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一是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给我区2005年工伤保险扩面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与各市人民政府领导签订责任状,各市市长与所属县(区)分管领导也签订工伤保险扩面责任状,做好扩面工作;二是要积极与改制企业联系,做好企业改制后职工的工伤保险续保工作;三是要把金融、电信、邮政等中央所属驻桂企业及全区各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四是根据各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总人数,相应减去其灵活就业人员人数、退休人员人数后,核定为各地工伤保险应参保人数,要求各统筹地区在制定工伤保险扩面计划时,要做好2-3年内完成基本达到全员覆盖的工作任务。
作者:黄克超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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