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违反清欠规定的企业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 16:09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月29日电 (刘晓) 春节将至,为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南京市清欠办近日发出《关于限期偿还房地产项目和其他项目拖欠工程款的紧急通知》,违反清欠规定的企业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受到全市范围内无限期停止参加工程投标等处罚。

  根据规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偿清拖欠工程款总额的50%,2005年年底前全部偿清;其他项目业主单位、施工企业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偿
清拖欠工程款总额的40%,2005年年底前偿清40%,2006年全部偿清。

  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其他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企业,主管部门规定了一系列惩罚措施,包括对拖欠工程款拒不还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项目建设业主,其申报新开工程项目,暂缓办理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贷款银行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暂缓授信额度。对不能出具工程款未被拖欠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缓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房产部门不得发放产权证。严重的暂扣企业资质证书,暂扣负有直接责任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暂扣企业管理手册,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无限期停止其参加工程投标。

  凡被列入失信单位名单的违规企业,由各职能部门通知有关银行降低或撤销其信用等级。(完)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