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乱挖私卖国土没有批文 存在3年为何无人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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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09: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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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30亩责任田被挖,所挖程度最深处超过10米,最浅处也有6米左右,而另外还有大约30亩的责任田正处于荒废“待挖”状态之中。挖出的土,以8、9元一方的价格卖给相关单位……7月15日本报以《泥土也能卖钱良田挖成鱼塘》为题,报道了发生在苏州常熟虞山镇福裕村一起私挖土地事件,最近记者对此事再次调查时发现,这一切行为,都是在没有任何批文的情况下进行的。更令人惊讶的是,这种行为已存在了3年左右,常熟市却没有一个部门过问。
三年前为修路挖土 2001年,苏州修建沿江高速公路,因建设需要,取得了福裕村一片土地的挖土权,意欲在这块地上开挖土方作路基。这片土地原本是农民的责任田,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总面积大约是60亩。在取得挖土权后,沿江高速的建设单位就在这片土地上挖了个小坑作采样分析,结果发现,表面为黄土的这块地在1米以下都是黑土,不适合作高速公路路基,因此,沿江高速建设单位很快就停止了挖掘这片土地。 如果此时要复耕,只要填埋掉挖采样土的小坑———大约一方土左右——即可。不过,当时的福裕村村委会没有这样做,而是“灵机一动”,进行了“开发”。他们继续在沿江高速建设单位圈定的这块地上挖土,将所挖的土方卖给一些单位或个人,其中买方仅是可证实的就包括了谢桥东方红土方工程队包工头蒋某、谢桥丁王砖瓦厂和邻村个体老板的瞿某。土方价格8—9元/方不等。而所得的钱,据村民反映,村里也没有以补贴责任田的形式分给村民。至于钱去了哪儿,村民们不得而知。村民们很想知道,这笔钱能不能再分到村民手上,而失去的“责任田”的农民以后出路在哪儿。 土坑挖得颇具规模 据当地村民介绍,三年来,没有任何人对福裕村的挖土卖土行为有过阻止。因此,经过2、3年的“艰苦挖掘”,如今土坑已是“颇具规模”。昨天,记者在挖土现场看到,一台挖土机还在不停地工作,一辆运土车在砖瓦厂和挖土机之间来回奔波。已挖的部分,据村民介绍大约有30亩左右,其中挖得最深的离正常地面约有10米多,最浅的也有6米左右深,此外还有一部分坑积满了水,旁边挂了块“水深危险,严禁游泳”字样的警示牌;余下的30亩左右土地也长满了野草,据开挖土机的民工说,那一片,将来也是要慢慢挖过去的。 土方卖了钱,挖土留下的坑怎么办?福裕村村委会传播到村民口中的消息是,将把它改造成一个小水库,里面还可以养养鱼作鱼塘用。而对于当初怎么会开始挖的,有没有相关的手续,在记者采访时福裕村村委会三缄其口。 国土局没给过批文 在责任田上挖这么大的坑,福裕村究竟有没有这个权力?常熟市有关部门知不知道这个情况?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了常熟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一位姓马的负责人听完记者反映后,告诉记者,她不知道福裕村有这样的情况,局里好象也没有收到过相关的报告和申请。同时她还说,这块土地的挖掘没有任何批文,而且,由于它原先是责任田,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那很有可能是基本农田。她说,此事将向局领导汇报,会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如果确实属于“破坏基本农田”,那肯定是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将给予勒令“立即停止挖掘”、“恢复耕地”以及“实行经济处罚”的处理。而私自将土地卖给他人,这当然是属于“私卖”。 对于记者问及的“已经有三年的时间怎么没人知道这个情况”这个问题,这位负责人说,她也是刚接受现在这个岗位没多久,详细的情况并不清楚。 此外,这位负责人提醒记者说,会不会是福裕村利用与国家工程的用土协议挖掘,却在使用上作其他用途?因为类似修高速公路这样的国家工程,不一定要经过国土局,只需与当地乡镇一级的单位签定协议即可。 目前镇里没有协议 记者立即赶往管辖福裕村的常熟市虞山镇政府进行核实。该镇分管农业的葛副镇长告诉记者,福裕村原先属于谢桥镇,2003年底,谢桥镇并给虞山镇,而他也是在今年初才从街道调到了目前这个岗位,所以,这里面的具体细节并不清楚。但有一点葛副镇长很明确地告诉记者:现在他手头的一些材料里,没有关于福裕村与沿江高速用土方面的协议。 那此前镇里知不知道福裕村的挖土卖土行为呢?与国土局一样,葛副镇长也表示在记者去之前他并不知道。“因为我也是刚刚接手农业,有些历史情况还不了解”。此外,关于福裕村“将大坑改造成小水库和鱼塘”的说法,葛副镇长说从来没有收到该村村委会的请示或汇报。随后他表示将立即下乡去现场调查情况。 福裕村的卖土行为能否得到制止,为何三年来对此行为无人过问?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顾耀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