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债管理取消“超国民待遇” 外资行浮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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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11:4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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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鸿雁 北京报道 6月27日,《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即将实施,在华外资银行即将面临生存考验。 “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要实施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没有出台,目前我们都不知道
此刻,64家境内外资银行的行长们陷入了焦虑中。这种焦虑更多的来自于对今年乃至今后所辖银行能获得多少外债额度。 上述外资银行行长介绍,该行的主要盈利来自于对境内机构的外汇贷款利差,而通常贷出的外汇都来自于母行,这在即将实施的《办法》中被统称为外债。 而此前外资银行可以自由对外借款,不受计划或指标的限制,其外汇贷款对象主要集中在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境内外资银行的外汇贷款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结汇。 业内普遍认为,相较于中资银行严格的外汇管理,外资银行在结汇方面一直拥有“超国民待遇”。这种待遇直接导致人民币的被动投放。在目前部分外资机构认定人民币有升值可能性的前提下,很多机构通过外资银行所拥有的此项特权,在自己企业的资产负债调整上更多地选择了增持人民币,减少外汇。部分企业的对外交易往来中,采取了预收货款、延迟付汇的手段,带来了短期外债上升的情况。 截至去年末,中国外债总规模为1936亿美元,其中短期外债770亿美元,占比39.8%。短期外债占比已经严重高于15%的国际警戒线。 “这可能是中国政府出台《办法》最直接的原因了。”上述行长说,他担心在确定外债总规模后,将限制外资银行的未来发展。 根据了解,目前外汇贷款每贷出1亿美元,外资银行可以获得将近60万美元的利差。而一家外资银行的分行要正常经营,每年必须要有3~5亿美元的贷款规模。 “但要拿到5个亿的额度非常难。由于《办法》仅仅是规定了每年2月底向有关部门申请年度外债额度,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确定额度大小,我们不知道这个政策该如何落实。真的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一个准确的说法!”该行长说到。 据他所言,《办法》出台后,所有的外资银行都在通过不同渠道打听额度审批的具体实施细则。从一些非权威部门得到的消息是:将参照申请行上一年度外债发生额来审批下一年度的外债额度。 但今年时间已经过半,明年的额度又如何审批呢?根据他得到的消息是:以2003年6月、9月、12月以及今年3月,这四个月月底的最后一天所发生的外债规模的平均数为审批参照依据。 这位苦闷的行长说,他所在银行去年的贷款规模非常小,如果政府按照去年的规模来定今年的规模,甚至是以后规模的话,他银行的发展空间将被定格在2003年的最后一天了。 “能不能区分好人和坏人呢?”他建议监管部门可以对所有外资银行已经发生的外债,特别是短期外债进行审查,从审查中判断哪些是合规经营的,哪些是涉嫌炒作人民币升值的银行,然后在审批外债规模时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