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乡镇开始精兵简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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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 06:49 中国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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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武汉6月15日电 (记者 从玉华 通讯员 何红卫) 乡镇一级不设政协机构,乡镇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乡镇从紧设置内设机构———6月13日~14日,湖北省召开全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会,要求花2至3年时间,完成全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任务。 据了解,近年来,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虽有成效,但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一是全省财政供养人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3/4集中在县乡两级,乡镇财政供养更困难;
湖北省要求,此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要按照法定化要求规范乡镇机构设置,乡镇一级不再设立政协机构,政协工作可明确一名党委成员兼管;乡镇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乡镇党委设党委委员7~9名,党委书记原则上兼任乡镇长,党委副书记3人,分别担任人大主席团主席、纪委书记、副乡镇长;乡镇从紧设置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工、青、妇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乡镇与村之间不设立中间层次的管理机构。除农村中小学、卫生院外,乡镇只设一个直属事业单位(财政所)。 其他事业单位要在清退非编人员的基础上,逐步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不再与乡镇行政机关保持隶属关系。这些单位转制前承担的农林牧渔业技术推广、良种推广、动植物检验防疫、病虫害测报预防等公益性职能,由乡镇政府承担。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同时要求,乡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党政领导班子职数、县级编制权限上收到省;编制确定到人,并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要建立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信息网,公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名单,并锁定其编制档案信息与身份证号码,使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公开透明,杜绝违规操作。 未经省级编制部门核定,任何部门都无权超编、超职数任用、调配、录(聘)用财政供给人员。乡镇事业单位转制后,人员全部退出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化用人管理制度;现有在编在岗乡镇事业单位全员参保,资金自求平衡,权利与义务相对应,退休待遇保持平稳过渡。 据了解,湖北省已确定在咸安、老河口、安陆、麻城、监利、洪湖、天门7个县市区,进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参保、人员身份置换、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等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在全省逐步推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