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企纪检监察会议:国资委严明国企纪律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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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 07:21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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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 王宇)在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称,2004年国资委将围绕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检查中央企业领导人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个不得”的执行情况。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个不得”是日前中央纪委三次会议上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四大纪律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 “三个不得”是,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和职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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