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前三季度征收社保费1210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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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 08:1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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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0月22日公布,今年前三季度,负责征收社保费的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税部门共组织社保费收入1210亿元,同比增长27.5%,增收261亿元。 其中,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932亿元,同比增长22.9%,增收174亿元。广东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超过200亿元,达246亿元;江苏、辽宁和浙江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超过100亿元,分别为182亿元、125亿元和123亿元。 (李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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