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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孟歌卢俊合肥报道日前,在安徽蚌埠召开的全国大中城市第十六届价格调节基金工作会议上,国家计委价格司官员表示,在价格总水平低位运行的情况下,价格调节基金有必要及时改变投放方向和使用重点,变平抑为发展。
据国家计委价格司赵宏介绍,作为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经济手段,价格调节基金是我国经历两次剧烈通货膨胀之后,《价格法》赋予各级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职责,是国务 院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客观要求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价格调节基金对于平抑市场物价,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稳定社会已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几年的实践表明,价调基金对于防止价格突发性、破坏性地大起大落方面成效显著,特别是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价调基金制度。
据介绍,近年来,一些地方价调基金在发展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如黑龙江大庆市注重扶持副食品基地发展,增强壮大企业实力。近年来,拿出4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与山东金锣集团联营生产火腿肠项目,不仅为本市副食品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货源,还带动了周边市县养猪及饲料加工业的发展。一个金锣火腿肠项目牵动了一个良性循环的产业链。
安徽蚌埠市重视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技术,增加农民收入。市物价局投入100多万元价调基金,支持蚌埠市水产研究所对吉富罗非鱼的品种引种、繁育进行科学研究。目前,该所F3子代吉富罗非鱼已被农业部定为重点推广品种,产品连续两年被养殖户抢购一空。
哈尔滨市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帮助企业抵御各种意外和灾害。1999年至2000年向生产基地拨付150余万元,帮助副食品基地抗御风险,渡过难关。
“今后,价格调节基金将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调整。”赵宏表示,一要加强价调基金制度与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使中国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与全球一体化相适应。加快价调基金法制化进程,与《价格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将会尽快出台,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国价调基金工作。
据透露,国家计委已将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列入了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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