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场化的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以此业绩目标为标准的激励机制,是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关键一步。这些都将考验政府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方面的决心
李言/文
自从两年前中国与美国签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双边协议以来,关于中国银行业危机的 讨论便经常见诸各种媒体。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所取得的进展,目前主要体现在:精简无效率的网点人员,上收基层银行发放贷款的权力,将信贷资金的分配集中在中心城市、大型企业和居民住房贷款。这些都保证了四大银行新增贷款的质量,降低了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改善了国有银行的盈利能力。但是光凭这些措施,银行不良资产存量下降的幅度有限。
更重要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没有明显的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仍然“虚置”,多个部门都在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督,包括人民银行、财政部、审计署、金融工委等近10个机构。这些监管机构的监督目标之间存在冲突,并且有许多非经济目标。这一方面导致国有商业银行面对多重监管目标无所适从,也导致没有人真正对监管失败负责。这种多目标并存和非经济目标的存在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很难建立真正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这本《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专论》代表了有关部门在改革国有银行公司治理方面的最新努力和成果。该书的主要内容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美国德勤公司进行的关于如何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报告。此外还有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国有商业银行研究部门人员对于该议题的见解。德勤公司在该报告中的许多建议已经被有关部门在制定决策时吸收,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三步走”战略。
德勤公司的研究报告介绍了国外商业银行解决公司治理问题的不同模式和最新进展,并且详尽地列出了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中不同阶段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该报告对于第一阶段(即从国有银行到国有独资公司)需要采取的各项改革措施作了细致的阐述。最令人关注的一点是,报告建议:在解决目前存在的多重监管目标方面建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署,该署负责从目前承担国有商业银行监管的部门中选出强有力的代表,对各个监管目标及其优先顺序进行辩论,辅之以有力的政治支持和导向,使相关各方在为国有商业银行建立明确的业绩目标方面达成一致和共识,并寻求其它间接方法承担国有商业银行不应承担的职责。
在该书收录的另外一篇文章里,谢平先生探讨了在党管干部和官本位制度下所导致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扭曲。在分析了党管干部制度在目前具有一定的制度合理性后,文章指出了在该制度下所产生的激励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扭曲的状况。银行经营者市场与官员市场的一体化产生了激励机制的扭曲,而多元化的外部监管导致事后的处罚成为不可置信的威胁,存款人因国家对银行存款的无形担保而没有积极性对银行进行监督(通过存款转移的方式)。这导致所有者和债权人对银行经营的监管出现“真空”。
对于如何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谢平的观点是提高透明度,包括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信息的披露,提高银行经营者市场的竞争性,以此来加强市场力量对银行的监督,矫正现有的依靠内部力量(干部人事控制)约束的监督力量分布机制。
其实,公司治理实际上指的是以董事会为中心,来确定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关系,以降低代理成本,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良好的公司治理要求董事会为管理层制定出市场化的、可以考核的业绩目标,并建立相应的激励、考核和监督机制,来激励管理层达到这些目标。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长期、持续提高银行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基础。
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市场化的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以此业绩目标为标准的激励机制,是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关键一步。首先,政府需要协调各个监管部门的监管目标,放弃那些非经济的、不应该由银行承担的目标,建立可考核的综合业绩目标。其次,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应该成为选择银行高级管理层的惟一依据;最后,要限制银行管理者市场和官员市场之间的流动性,减少直至取消国有商业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在不同银行的轮换,这将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建立稳定的预期。这些都将考验政府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方面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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