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晚报综合消息 国内首例室内空气污染伤害案6月19日在北京尘埃落定,原告住户胜诉获赔8.9万元的消息传出后,南京房产界和法律界一片哗然,有关人士认为:此案例将对今后住宅产业化进程中的出售新房装修一次到位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律师观点:
江苏省法学会的周连勇律师认为,住户发现装饰有污染危害而提起诉讼索赔时,必须搞清楚由谁来赔,怎么赔。周先生告诉记者,现行的《产品质量法》和《标准计量法》等均未能就家庭装修的细节作出规定。从《环保法》来看,污染的确定只能视当时的现场状况。就住户索赔必须依赖的导致危害的原因确定而言,也不能得出就该是装饰公司赔钱的结论。周连勇认为,材料的生产商、供应商、施工单位都应该承担责任,而如果住户自己明知有污染而强行为之的,住户则也该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