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邹清丽 齐中熙) 建设部在日前公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返本销售或售后包租方式销售商品房。
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而在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制环境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方法,极易出现因兑现不了承诺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特别是对未竣工的商品房尤为严重。为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办法》规定
此外,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做法,违背了建设部关于不得给一平方米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有关规定。拆零销售实质上是诱导购买人对预期收益回报的增值进行投资,这具有相当大的风险,并含有一定的非法“集资”性质。一旦市场发生变化,可能导致购房人既得不到预期的升值回报甚至本息,也得不到完整的产权,因此极易引发纠纷。而且,一套住宅由于拆零销售,导致多人拥有产权,也不符合目前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