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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的部署,召开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力出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联合行动,务求取得阶段性成果。
告别计划经济,发展市场经济,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作出的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天,我国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政治稳定,人民富裕,国家强盛
,无不得益于市场经济。然而,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是不平坦的。近年来,以经济秩序混乱为主要表征的“转轨病”越来越突出。在我省的一些地方,逃税骗税、逃汇骗汇、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非常猖獗,坑蒙拐骗、逃废债务等失信行为也愈演愈烈,经济秩序的混乱不仅使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受损,而且搞垮了一些地方的经济。
严峻的现实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市场经济难道就是毫无法度的经济吗?市场主体难道可以拥有为所欲为、胡作非为的经济自由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与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更强调市场主体的自主活动,市场主体往往把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为了使不同的追求目标不至于相互损害和相互抵消,进而降低社会的运作效率,就必须有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因此,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从无序走向有序,实现法治化的过程。我们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是现代法治化的市场经济,是一种既秩序井然、又生机盎然的经济。市场主体既自主经营,又受法律法规的制约,并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和宏观调控。现在这种经济秩序的混乱现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格不入,如果不严加整治,市场经济就会走形变样,改革开放的成果就会毁于一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现代化就会落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受到损害。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各级政府要理直气壮地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在清理现有政策法规,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协同作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种经济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克服近些年来对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的多,处理的少,尤其是对涉及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案件查处不够有力,对违法犯罪分子处理偏轻的现象,坚决克服行业保护、地方保护现象,对那些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如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骗税、逃汇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决不手软;对那些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如恶意逃废债务、不正当竞争、建筑工程中的假招投标等,也要依法严厉惩处。要把严厉打击、严格管理与加强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市场主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治,市场经济将成为尔虞我诈、弱肉强食、贪赃枉法的腐败经济,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无穷灾难。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重典治乱,为建设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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