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起港澳台高级人才来京工作可享受市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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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1日 09:0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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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10日讯 从今年2月1日起,北京市对来京工作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办证者可在购房、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北京市民待遇,彻底解除他们在这些方面的后顾之忧。 据北京市人事局介绍,最新出台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来京工作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子女需在北京市中小学就读的,持其 据了解,《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两年。有效期满,经北京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港澳台地区高级人才(含配偶和子女)在京工作一年以上的,应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两年有效的《港澳华侨暂住证》。 (王建新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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