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10月前东莞实行阶梯水费 减免低收入群体部分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 07: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物价局今年将出台措施防止价格上涨过快 并减免低收入群体部分费用

  本报讯 (记者张晓嘉)今年10月份前东莞市将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物价局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消息。另悉,去年东莞减免各类收费金额达近10亿元,并进行了包括燃气费、污水处理费在内的六项价格改革。“今年价格总水平将继续回升,物价局将出台一系列防止价格上涨过快,及对困难群众及企业进行补贴的措施”,东莞市副市长邓志广表示。

  一年减免收费达10亿元

  “去年一年为企业和群众减轻经济负担近10亿元”。邓志广称,为缓解金融危机对企业及市民的影响,2009年,东莞市取消和停收了13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实施减免出口农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用以及三资企业场地使用费等。与此同时,对制造业企业堤围防护费也采取了减半征收的政策。

  邓志广透露,今年,东莞市还将进一步落实,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方面的补贴方案,“去年在以上方面的补贴金额共计4117.73万元,今年只可能多,不会少”。而对于困难群众生活方面,物价局将会同民政等部门减免低收入群体的部分费用,“确保此类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变动而降低”。

  将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

  在会上,该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陈妙莲透露,今年10月份之前,将进行水价及电价方面的改革,“10月前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收费”。

  据陈妙莲介绍,目前东莞市只对大城区范围内,实施抄表到户的居民实行阶梯式水费,而在大部分镇街,尤其是村,此项制度尚未实施。

  与此同时,陈妙莲还表示,年内将简化水价分类,“将以往的5项以上分类,简化为居民、工商业、特殊行业三项分类”,合理确定各类用水价差,并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以及同类用水同城同网同价,“因为东莞有多家水厂,要实现完全的统一,需要时间,这项工作目前已启动,预计年内有望完成”。

  菜市场蔬菜也要明码标价

  “不仅超市内的货品要明码标价,菜市场里的蔬菜也要明码标价。”邓志广昨天在会上表示,“今年将要求62个农贸市场一定要给蔬菜产品标上价格来买,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对话

  记者:全年减免了10个亿费用,为何百姓感觉价格总体上调?

  物价局:取消的10个亿费用,主要是行政性收费,所以市民感觉不明显。

  记者:去年污水费、垃圾费都采取折算成水费的方式收费,市民认为这是变相涨价。

  物价局:随水征收是经过多项调查做出的较为合理的选择。与之前的收费方式相比,价钱差不多,但却节省了市民缴费的时间。另外对于企业工厂这些用水大户,今年上半年,我局将制定出垃圾处理补偿标准,争取在6月前制定东莞污水处理补偿费基价标准,将价格调整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