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上市公司调研团互动平台注册用户“在路上”提问:近期,证监会开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其中,针对国美通讯(现已更名为*ST美讯,600898.SH),没收东吴证券的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7万元,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针对紫鑫药业(现已更名为*ST紫鑫,002118.SZ),没收东吴证券的保荐业务收入206.8万元,并处以413.6万元的罚款。上述两项目总计对东吴证券罚没金额超1336万元。两起造假案会不会对公司投行业务造成严重打击?公司有何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上市公司调研团互动平台已将该提问通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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